ï»�经济学院关于遴选硕士生导师和原导师专业调整的意è§�-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<#webadvjs#>

????
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经济学院关于遴选硕士生导师和原导师专业调整的意è§�

发布人:经济学院  发布日期ï¼�2012-12-10  浏览次数ï¼�  

根据学校研究生部关于硕士生导师(含校内专职导师、校外兼职和合作导师)遴选的通知精神,经济学院对导师遴选及åŽ�导师专业调整提出如下意见ï¼�

1、硕士生导师(含校内专职导师、校外兼职和合作导师)遴选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ã€�

2、鼓励申报经济史、经济思想史、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、劳动经济学、区域经济学、国民经济学和国防经济等专业方向ã€�

3、鼓励推荐校外兼职和合作导师人选ã€�

4、鼓励其他学院及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。但应符合如下要求:(1)学科专业方向必须相符;(2)不是任何其他学科点的导师;(3)经本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ã€�

5、导师专业调整按以下原则进行ï¼�

ï¼�1)原则上按照所在教研室申请调整专业ã€�

ï¼�2)取得的研究成果须与专业密切相关ã€�

ï¼�3)每一导师原则上只在一个专业方向指导研究生ã€�

ï¼�4)填å†�《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ã€�ã€�

6、提交材料时间:2012å¹�12æœ�12æ—�

7、此意见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ã€�